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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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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梁文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杨泽元先生、马国山先生及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发行数量及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批准与宝胜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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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2、议案 3、议案5、议案6、议案11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颜爱中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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