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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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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接受无偿
划转国有股权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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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接受无偿

  划转国有股权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13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铜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国资委”)签署《关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无偿划转协议》,云南省国资委向中国铜业无偿划转所持有的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签署无偿划转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2018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接受无偿划转国有股权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通知》,中国铜业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926号),同意云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铜业。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同时,在本次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无偿划转批复后,中国铜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能否获得及何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了对广大投资者做到信息公平、公开,特发此自愿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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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20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8〕119号),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之一,中铝集团将按照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稳妥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铝集团试点工作进展,并对涉及公司的相关内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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