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编号:2018-【11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物流”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39.42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长久物流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39.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2018年12月20日发表同意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010,000.00元(其中增值税为人民币51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0,99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8BJA40772号验证报告。
上述到位募集资金691,500,000.00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税款部分510,000.00元),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公证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9,811.32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30,188.68元。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于2018年11月5日签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
三、募集资金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13,139.42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置换具体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XYZH/2018BJA40791《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相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139.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上述置换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长久物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久物流公司截至2018年12月1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 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已审核公司拟置换的资金金额,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了XYZH/2018BJA40791号《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3,139.42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11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千万元的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2018年12月20日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IPO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17,1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637,20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4日出具了 XYZH/2016BJA20645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010,000.00元(其中增值税为人民币51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0,99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8BJA40772号验证报告。
上述到位募集资金691,500,000.00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税款部分510,000.00元),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公证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9,811.32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30,188.68元。
3、前次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3.5亿元的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截至2017年1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阶段性委托理财的34,300万元全部赎回,公司共获得理财收益累计人民币1,533,032.87元(含税金额),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30日及2017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2017-09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18日,IPO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
备注:其中“长春汽车零部件物流基地项目”专户中已提取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18-077号公告);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加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488,177.68元。
2、截至2018年12月1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
备注:其中差额为购买银行凭证手续费5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二)委托理财方式
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6千万元的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授权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签批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
(五)委托理财产品的要求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千万元的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签批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有利于提高审批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千万元的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2、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千万元的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有关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长久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本次使用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长久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118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8日
至2019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8年12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9年1月3日和2019年1月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10-58299739;传真:010-57355800)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B 座 7 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7
电话:010-58299739
传真:010-57355800
联系人:闫超、张烨茜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119】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0日在公司VIP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12月13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7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由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冰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故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职务。同时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迟玉荣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如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139.42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116】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千万元的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117】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118】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12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18年12月13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李万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139.42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116】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千万元的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117】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