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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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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8-1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之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下午15:00-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3,446,048股,占公司总股份897,866,712股的19.32%。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119,8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4%。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73,446,0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32%。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卞平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2 关于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3 关于选举郭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376,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0,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

  1.04 关于选举强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376,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反对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0,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5 关于选举方娅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6 关于选举张忠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376,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反对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0,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吴伟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02 关于选举张恬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03 关于选举王红峡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376,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0,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8-130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审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4.01 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贵阳分行5,000万元借款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23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907,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02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向重庆农商行万州分行20,000万元借款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23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907,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03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10,000万元借款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23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907,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04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15,000万元借款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23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907,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05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通县支行10,000万元借款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23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907,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反对2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06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乌海乌达支行9,000万元借款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07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25,000万元借款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08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6,350万元借款按比例对1,264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09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11,700万元借款按比例对2,328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10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11,700万元借款按比例对2,328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11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吉木萨尔县支行9,070万元借款按比例对1,80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12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3,500万元借款按比例对697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424,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8,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勇、李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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