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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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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2 2018年12月26日起恢复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乐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1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长信乐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合同约定。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8年12月25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或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乐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8年12月21日起(含2018年12月21日)对长信乐信混合(交易代码:A类004608,C类004609)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乐信混合的金额不超过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长信乐信混合的金额超过10万元,则1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万元金额的部分本公司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乐信混合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部分本公司将确认失败。

  2.2在长信乐信混合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长信乐信混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长信乐信混合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8年12月21日起(含2018年12月21日)对长信新利混合(交易代码:519969)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新利混合的金额不超过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新利混合的金额超过10万元,则1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万元金额的部分本公司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部分本公司将确认失败。

  2.2在长信新利混合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长信新利混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长信新利混合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2 2018年12月27日起恢复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1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合同约定。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8年12月25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或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

  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5号),本公司变更了股权结构。

  股权变更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4.55%;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1.21%;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5.15%;

  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5%;

  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4%。

  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亦做了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披露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03号)准予注册并募集,并于2016年1月21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日0:00至2019年1月1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8日,即在2018年12月28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www.cxfund.com.cn/)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三)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19年1月2日0:00至2019年1月18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周思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表决票或相关文件表面注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网络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投资者)参与大会投票,自2019年1月2日0:00至2019年1月18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在官方网站设立投票专区,通过投票专区进行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使用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进行登录,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需向基金管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二)。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同时也可以签署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含新申购投资者,下同)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受托人。基金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增加受托人名单。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仅接受机构投资者以纸面授权的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xfund.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在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二)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委托人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且能够区分授权次序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3、对基金管理人授权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日0:00至2019年1月18日17:00时。将填妥的纸面授权委托书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指定地址的,授权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周思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邮政编码:200120

  六、计票

  (一)本次表决票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二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1月21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三)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纸质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网络表决的,表决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1、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表决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投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2、网络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网络投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17:00(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2)网络投票系统仅支持单次投票,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结果无法修改,请持有人谨慎投票。

  七、决议生效条件

  (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二)《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重新授权

  如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权益登记日1/3以上(含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一)召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专线:4007005566

  联系人:周思萌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网址:http://www.cxfund.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cx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32层

  联系人:丛艳

  联系电话:021-38677336

  (三)公证机构: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德路1211号宝华大厦11层

  邮编:200060

  联系人:黄彦

  联系电话:021-52562233-351

  (四)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一)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经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才能做出有效决议。

  (三)为加强交易风险警示,维护市场平稳,本基金场内份额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2月19日)开市起停牌,次日(2018年12月20日)开市起复牌。本基金场内份额自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19年1月21日)开市停牌并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恢复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7005566(免长话费)咨询。

  (五)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一:《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基金名称、基金类别、运作方式、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一并更新,同时拟相应修改本基金其他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关于本次《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下文的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经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现拟对本次修改事项说明如下:

  一、转型后的产品方案要点

  (一)基金名称: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基金”或“价值优选基金”)

  (二)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五)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和优质债券进行投资,力争以较低的风险获得中高水平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六)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股票资产的5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八)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九)风险收益特征: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价值优选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十)基金费率

  (1)申购费用

  价值优选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新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新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②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③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④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⑤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

  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新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新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新基金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新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注:Y为持有期限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管理费和托管费

  新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新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十一)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办理新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新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人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新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新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二)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

  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十三)基金份额、赎回金额计算: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四)收益分配: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新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十五)税收: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十)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二、转型方案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修改后的《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具体安排以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在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的场外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其持有时间自其取得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时持续计算。在选择期内未卖出或者申请赎回的场内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统一归集于管理人指定账户,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办理确权手续,将原本登记在上海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普通场外基金账户名下。原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持有人对该部分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方可就其转型后的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办理赎回业务。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

  关于选择期的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为实现基金变更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变更有关的会计处理、注册登记、系统准备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做好了基金运作的相关准备。

  四、转型后新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与《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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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机构特此授权_                                  _代表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年  月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束之日止。若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信息:

  机构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机构证件类型:

  机构证件号码(填写):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类型:

  受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如果同一委托人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且能够区分授权次序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机构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纸质表决票,仅限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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