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4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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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颜亚奇
董事长颜昌绪先生因出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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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鉴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临时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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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颜昌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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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颜亚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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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举何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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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举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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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举陈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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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杨光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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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周洁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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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举吉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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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举刘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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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颜昌绪先生、颜亚奇先生、何颉先生、何鹏先生、陈曦先生、杨光亮先生、周洁敏女士、吉利女士、刘云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邹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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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卢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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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邹涛先生、卢浩先生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刘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蒋广辉、孙琳琳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5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颜昌绪先生、独立董事杨光亮先生、独立董事周洁敏女士、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何鹏先生委托董事何颉先生、董事陈曦先生委托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颜亚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颜昌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颜昌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关于选举颜亚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颜亚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颜昌绪先生、颜亚奇先生、杨光亮先生(独立董事)、周洁敏女士(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独立董事)等五位董事组成,其中颜昌绪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何颉先生、吉利女士(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吉利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颜昌绪先生、 杨光亮先生(独立董事)、 周洁敏女士(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杨光亮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颜亚奇先生、 周洁敏女士(独立董事)、吉利女士(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周洁敏女士为召集人。
(四)关于聘任颜亚奇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颜亚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五)关于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六)关于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七)关于聘任何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八)关于聘任吴攀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吴攀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九)关于聘任庄万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庄万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十)关于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十一)关于聘任胡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胡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
(十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
吴攀道先生简历
吴攀道先生,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5年担任四川省简阳化肥厂化验室负责人;1995年进入公司,从事化学分析、知识产权协调等工作,历任质管部主管、研发部主管、总经理助理、监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共关系、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分管公关法务知识产权部,兼任公关法务知识产权部部长。截止本日,吴攀道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89?42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攀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庄万福女士简历
庄万福女士,1963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西南财大EMBA在读。1983年至2001年,在简阳市农药厂从事会计工作,历任财务科长、财务科负责人。2001年5月进入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历任主办会计、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工作,分管财务部。截止本日,庄万福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87?04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庄万福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超先生简历
李超先生,196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大学专科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简阳市支行,2009年2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投资部部长)。李超先生已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028-66848862
电子邮箱:dsh@scggic.com。
胡英女士简历
胡英女士,199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2011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专员、证券投资部证券专员。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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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龙泉办公区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出席会议的三位监事共同推举,由邹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邹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同,0票发对,0票弃权。
邹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公告》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同,0票发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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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号文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5]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调整后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截至2017年4月28日已经实施完成和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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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中的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2018年6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并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剩余资金(截止2018年5月31日该项目专户合计余额为2,473.96万元,实际剩余资金金额以转出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投资“年产2,100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年产1.9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及“年产6,000吨植物营养产品生产线项目”。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概况
截止2018年11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除外)累计投入资金1.405亿元,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积极准备试运行,但预计仍然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现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等客观实际情况,经审慎的研讨论证,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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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将通过利用积累多年的管理经验、科学合理的调度生产等手段,保证生产经营不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所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将积极努力,力争使项目早日投产。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2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