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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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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或“本公司”)近日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通知(2018司冻439号),迪马股份第一大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 冻结情况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2执945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2,404,619,784股的36.83%),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申请冻结机构: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起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止目前,东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3%。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银控股此次司法轮候冻结股数885,737,591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36.83%。

  申请冻结机构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21日通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1执258号轮候冻结上述885,737,591股。具体公告请详见《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18-010号)。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据公司向大股东东银控股落实:

  1、东银控股在债权人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积极推动其债务重组进程,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未加入东银控股债权人委员会。

  2、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对东银控股的债权金额总计人民币7亿元,且该债项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质押担保的情况,其中2亿元债权于2018年3月21日、3亿元债权于2018年12月20日分别申请了上述股份的轮候冻结。

  3、若东银控股债务重组事项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东银控股也积极推进重组进程,上述股份被同一申请冻结机构重复冻结事宜,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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