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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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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15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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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悦兴”,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与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于近日签订了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恒合悦兴向光大永明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债权投资资金,用于北京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1-0097地块(即北京海淀永丰项目)开发建设等投资合同约定的用途。公司与光大永明于近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按照公司49%的持股比例为恒合悦兴履行投资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应投资合同项下债权投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具体以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恒合悦兴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恒合悦兴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4月27日、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为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15亿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对恒合悦兴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3.43亿元,可用额度为11.57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恒合悦兴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8.33亿元,可用额度为6.67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6年 12 月13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百旺创新科技园丰智东路11号6层608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兴。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北京天恒乐活城置业有限公司(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51%股权。恒合悦兴不纳入我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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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光大永明于近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按照公司49%的持股比例为恒合悦兴履行投资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应投资合同项下债权投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4.9亿元。

  3、担保范围:光大永明代表投资计划在《投资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实现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合同项下全部投资资金本金、投资资金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和其他债权收益;因恒合悦兴违反投资合同而发生的补偿金、违约金(包括复利和罚息)、赔偿金等;光大永明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所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采取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所发生的保全费用、司法鉴定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恒合悦兴在投资合同项下应付的其他款项或者费用。

  上述《保证合同》保证范围内的责任由公司承担49%。

  4、担保期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资合同约定的恒合悦兴履行投资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恒合悦兴向光大永明申请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北京海淀永丰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持有恒合悦兴49%股权,恒合悦兴属于公司参股公司,能够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恒合悦兴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恒合悦兴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恒合悦兴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2,288,67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45.1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070,87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12.3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217,8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2.85%。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保证合同

  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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