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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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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18-048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2310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万永兴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湘潭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已经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钟云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料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2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独立董事万永兴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盛秀玲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闵龙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开展投资业务暨授权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自有资金为限,在限定额度内,按照投资决策流程,对外合作开展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投资业务;同意相关投资业务的投资方式、范围、原则等事宜;同意在上述130亿元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酌情审批及决定公司上述投资业务的一切具体事宜,公司证券部作为上述投资业务的具体执行部门。前述投资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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