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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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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宝鸡宝源投资责任有限公司,交易标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本次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700万元收购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凤翔海源8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2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宝鸡宝源投资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宝源”),交易标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翔海源”)10%股权,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收购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凤翔海源85%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2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连生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建设项目及能源建设项目的投资与经营(仅限自有资金);劳务派遣、电子材料技术咨询、服务。

  股东及出资比例:毕元龙24.33%、王保东22.54%、曹连生19.33%、刘喜来18.80%、李凌15.0%。

  2、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卫东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凤翔海源股权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宝鸡宝源持有股权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用中、高压电极箔,设计制造电极箔生产线,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本次收购前的股权结构:江海股份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25%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全权办理本次购买股权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的文件

  1、交易双方名称:

  受让方(甲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12月18日。

  3、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定价基准日)标的股权的对应的账面净资产(审计后数据)为定价依据,商定转让价格为1,700万元。

  4、购买股权比例: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0%。

  5、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股权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100 %即人民币 1,700 万元,转让价款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

  6、款项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重要原材料的自给能力和行业垂直整合能力,有利于公司技术优势和财务优势的培养和巩固。

  2、公司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议案的独立意见

  3、转让协议;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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