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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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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3日和2018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8 年12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39,45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431,990.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4,69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497,298.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200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89)。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除上述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召集人董事长王天广先生在会上作了说明。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库 存产品的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纤维板是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之一,其销售收入占公司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71.70%,纤维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更好地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开展纤维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纤维板的生产经营情况,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在上述额度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即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8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方兴先生在会上作了说明。会议于2018年12月1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进程造成影响,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39,45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431,990.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4,69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497,298.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2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和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国海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6年9月30日披露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017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2,856,092.16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6月20日。

  2018年2月27日和2018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稀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891.28万元用于锂盐项目。

  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1月30日,除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834,420.6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三、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8年6月15日,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15,899.97万元。

  2018年6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

  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8年12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8日,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1、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在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公司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进程造成影响,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海证券认为:威华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威华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纤维板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纤维板是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之一,其销售收入占公司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71.70%,纤维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更好地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纤维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纤维板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纤维板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在上述额度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即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8日。

  3、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纤维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纤维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开展纤维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控制期货头寸,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纤维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更好地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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