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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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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量化核心灵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量化核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的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如有)〕,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如有)〕。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不作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单位:元)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不作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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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30 日(含)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90日(含)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

  a.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转换费用中申购费补差实行外扣法收取。

  b.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基金、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诺德成长优势混合基金、诺德中小盘混合基金、诺德优选30 混合基金、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基金、诺德货币市场基金、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诺德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诺德新盛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诺德量化蓝筹增强混合型基金、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诺德新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诺德天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和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的相互转换。其他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范围,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发布的公告。

  5.2.2 转换适用销售渠道

  自2018年12月21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申请进行基金转换。若增加、调整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2.3 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4)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5)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6)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7)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 T 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 T+2 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5.2.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如转出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处于可暂停赎回的情况,则本公司暂停对该基金的转换申请。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元(含)。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联系人:许晶晶

  电话:021-68985199

  传真:021-689851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

  网址:www.nuodefund.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8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介上的《诺德量化核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德量化核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诺德量化核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9)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相应开通定投业务和转换业务及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一、基金代销

  根据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升财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8年12月21日起,众升财富将代销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二、定投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自代销之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将新开通本公司旗下诺德货币市场基金、诺德成长精选混合型基金、诺德消费升级混合型基金、诺德量化核心混合型基金的定投业务。目前,投资者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诺德货币市场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含),诺德消费升级混合型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其他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具体办理的业务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由公司管理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其它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自代销之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将新开通本公司旗下诺德价值混合型基金、诺德主题配置混合型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诺德成长优势混合型基金、诺德中小盘混合型基金、诺德优选30混合型基金、诺德周期混合型基金、诺德货币市场基金、诺德成长精选混合型基金、诺德消费升级混合型基金以及诺德量化核心混合型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四、费率优惠

  自代销开始之日起,投资者申购指定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一)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享受不超过90%的折扣幅度(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具体折扣费率及优惠活动期限以众升财富公示为准。

  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众升财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众升财富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认)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9

  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

  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诺德深证300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诺德S300,交易代码:165707)、诺德深证300A份额(场内简称:诺德300A,交易代码:150092)和诺德深证300B份额(场内简称:诺德300B,交易代码:150093)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2月19日,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诺德深证300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诺德深证300A份额、诺德深证30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诺德深证300A份额、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诺德深证300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诺德深证300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诺德深证30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诺德深证30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诺德深证30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诺德深证300份额的情况,因此,诺德深证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诺德深证300份额、诺德深证300A份额、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诺德深证300A份额与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诺德深证30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了解或咨询详请。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诺德深证300 B份额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诺德深证300B份额(场内简称:诺德300B,场内代码:150093)于2018年12月18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78元,相对于当日0.35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1.00%。截止2018年12月19日,诺德深证300B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2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诺德深证30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诺德深证300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诺德深证300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诺德深证300份额(场内简称:诺德S300,场内代码:165707)净值和诺德深证300A份额(场内简称:诺德300A,场内代码:150092)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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