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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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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8-07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折合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张,绝大部分海外客户以美元进行交易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近期受国际形势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加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

  4、交易对方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开展金额不超过折合 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利润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对外汇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保证金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开展总额度不超过折合 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8-07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于2018年12月19日下午2: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0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制定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8-07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9日上午9: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0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正东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制定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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