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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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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8-04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8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宏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9)》。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3日—2018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1、本次交易的方案

  2.2、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

  2.2.1、交易对方

  2.2.2、标的资产

  2.2.3、审计、评估基准日

  2.2.4、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2.2.5、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2.2.6、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2.2.7、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2.2.8、滚存利润安排

  2.2.9、过渡期损益归属

  2.2.10 、人员及其他事宜安排

  2.2.11 、交割

  2.3、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55.45%股权之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1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标准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都属于特别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以上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对议案2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1至议案15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6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按附件三《股东登记表》填写完善好相关内容进行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8日9:00-11:30,13: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夏明珠

  2、联系电话:0755-23498707

  3、传真号码:0755-82910168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518110

  6、其他: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1、请在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新宏泽”(股票代码:002836)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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