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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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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
向小微企业和民企提供长期稳定资金
□本报记者 彭扬 欧阳剑环

  □本报记者 彭扬 欧阳剑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9日消息,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argeted 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TMLF),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定向中期借贷便利资金可使用三年,操作利率比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优惠15个基点,目前为3.15%。

  同时,根据中小金融机构使用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再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专家表示,央行此举对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有一定效果,有利于引导融资成本下降,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流动性结构,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

  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如符合宏观审慎要求、资本较为充足、资产质量健康、获得央行资金后具备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的潜力,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其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情况,并结合其需求,确定提供定向中期借贷便利的金额。

  在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看来,央行决定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延续了近期的一贯政策调控思路,即定向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这一举措有三大看点:一是期限长,尽管该操作期限为一年,但到期可做两次,这样实际使用期限可达三年,可持续性较强;二是价格低,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利率比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优惠15个基点,目前为3.15%,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覆盖面广,符合条件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都可以申请。(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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