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根据美国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完成后12个月内在美国市场择机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同意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本次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拟定的方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的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不超过6亿美元(含6亿美元)的范围内确定具体发债规模;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所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本次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具体情况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美国子公司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2月收购了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蓝鲸能源北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美蓝鲸”)100%股权。北美蓝鲸主要关注在美国、加拿大进行重大油气资产收购,提供战略和财务咨询服务。随着公司并购规模和节奏的放缓,北美蓝鲸营业收入逐年下降,逐渐成为公司海外运营的成本中心,注销北美蓝鲸有利于降低公司海外运营成本;同时公司在美国组建的油田资产运营公司巨浪能源美国控股公司通过近3年半的经营,已成为初具规模的油气上游公司,除负责公司油田资产的运营外,有足够能力承接北美蓝鲸的并购咨询职能,由巨浪能源美国控股公司承接北美蓝鲸并购咨询职能有利于公司提高海外运营管理效率。鉴此,为提高公司海外业务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北美蓝鲸进行注销,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北美蓝鲸注销相关的全部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注销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注销美国子公司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具体情况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美国子公司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1、《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独立意见》。
2、《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注销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独立意见》。
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对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独立意见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募集资金拟优先用于偿还银行循环信贷,若有剩余资金,则用于补充Howard和Borden油田资产的营运资金,或用于潜在油气资产收购。本次融资有利于利用长期且稳定的债务替换额度动态调整的循环信贷,能有效降低Moss Creek运营中的财务风险,稳固Moss Creek债务结构,也为油田资产开发提供资金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此,我们同意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本次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事项,同意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方案;并同意将《关于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杜 晶 杨 旌 张晓峰
日期:2018年12月19日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注销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独立意见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美国子公司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本次注销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于2015年12月收购了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蓝鲸能源北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美蓝鲸”)100%股权。北美蓝鲸主要关注在美国、加拿大进行重大油气资产收购,提供战略和财务咨询服务。随着公司并购规模和节奏的放缓,北美蓝鲸营业收入逐年下降,逐渐成为公司海外运营的成本中心,注销北美蓝鲸有利于降低公司海外运营成本;同时公司在美国组建的油田资产运营公司巨浪能源美国控股公司,通过近3年半的经营,已成为初具规模的油气上游公司,除负责公司油田资产的运营外,有足够能力承接北美蓝鲸的并购咨询职能,由巨浪能源美国控股公司承接北美蓝鲸并购咨询职能有利于公司提高海外运营管理效率。
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募集资金拟优先用于偿还银行循环信贷,若有剩余资金,则用于补充Howard和Borden油田资产的营运资金,或用于潜在油气资产收购。本次融资有利于利用长期且稳定的债务替换额度动态调整的循环信贷,能有效降低Moss Creek运营中的财务风险,稳固Moss Creek债务结构,也为油田资产开发提供资金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此,独立董事同意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本次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事项,同意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方案;并同意将《关于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美国子公司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2月收购了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蓝鲸能源北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美蓝鲸”)100%股权。北美蓝鲸主要关注在美国、加拿大进行重大油气资产收购,提供战略和财务咨询服务。随着公司并购规模和节奏的放缓,北美蓝鲸营业收入逐年下降,逐渐成为公司海外运营的成本中心,注销北美蓝鲸有利于降低公司海外运营成本;同时公司在美国组建的油田资产运营公司巨浪能源美国控股公司通过近3年半的经营,已成为初具规模的油气上游公司,除负责公司油田资产的运营外,有足够的能力承接北美蓝鲸的并购咨询职能,由巨浪能源美国控股公司承接北美蓝鲸并购咨询职能有利于公司提高海外运营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