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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光华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1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人民币24,93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493,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光华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51”。本次发行的光华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12月14日(T日)结束。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光华转债总计678,495张,即67,849,5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7.22%。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网上认购款项缴纳工作已于2018年12月18日(T+2日)完成。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556,11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55,611,9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58,38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5,838,1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5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258,386张,包销金额为25,838,600.00元,包销比例为10.36%。
2018年12月20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5147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发行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