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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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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8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孔毓先生、副总经理刘勇先生计划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6,950股公司股份(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2018年12月18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公司副总经理刘勇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100股,截至该披露日,刘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孔毓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12月18日,孔毓先生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孔毓先生未实施减持。

  具体减持实施情况详见下表:

  1、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孔毓先生、刘勇先生均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孔毓先生、刘勇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报备文件

  孔毓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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