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东方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文件版式格式问题,部分内容并未完全显示,北京东方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作如下修订: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一)股权控制关系”:
网上显示:
(一)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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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先生与杨生浩先生各持有东方绿科50%股份,李冬先生与杨生浩先生一致认可李冬先生为东方绿科实际控制人。
现修订为:
(一)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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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先生与杨生浩先生各持有东方绿科50%股份,李冬先生与杨生浩先生一致认可李冬先生为东方绿科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