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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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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8-11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5:00至2018年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数为3,250,812,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1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为2,604,793,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5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数646,019,4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611%。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57,932,5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1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1,913,1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6,019,4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967%。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50,81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93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93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93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逐项表决,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3.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2发行方式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3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4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5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表决情况:同意707,93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93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6限售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707,93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93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707,93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93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10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707,93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93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7、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926,1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6,4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926,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6,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85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80,0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5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8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928,9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6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928,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50,812,504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932,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刘璐律师、刘新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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