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8-07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贷款展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情况概述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于2015年12月14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编号为:兰银借字2015年第101802015000169号),借款金额:4000万元,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7.8%。,期限为2015年12月17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该笔借款以同创嘉业“亚太·玫瑰园”项目 A01 号楼、A02 号楼、A01 号裙楼及 A01 号、A02 号所有商铺的在建工程抵押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兰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

  二、贷款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同创嘉业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行共计还款四次,每次还款500万元,共计还款2000万元,共计支付利息9473324.66元。截止2018年12月17日,剩余未还贷款2000万元。

  三、贷款的展期情况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该笔贷款于2018年12月17日到期。由于同创嘉业房屋销售按揭贷款未按期到账,经同创嘉业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行充分协商,于近日签订了《借款展期合同》(编号为:兰银借展字2018年第101802018000103号),展期金额为2000万元,展期期限3个月,到期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月利率为9.8%。。展期后的抵押物维持不变,同时新增公司第二大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全祖及配偶俞金花、同创嘉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毅铭提供信用担保。

  四、贷款展期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贷款展期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贷款展期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展期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行签署的《借款展期合同》。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