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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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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9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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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8年12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振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8人,代表股份数516,836,10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64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174人,代表股份数29,639,25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2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494,368,9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140%。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1人,代表股份数22,467,175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3%。

  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4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98%;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955%;弃权1,781,3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4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4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799%;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4098%;弃权1,781,3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0102%。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关于《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标的资产和交易价格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663,2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861%;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85%;弃权2,198,6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2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466,4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2951%;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867%;弃权2,198,6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4182%。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02交易对方及交易方式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85,0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710%;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955%;弃权2,240,3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3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8,2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314%;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4098%;弃权2,240,3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5588%。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03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85,0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710%;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955%;弃权2,240,3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3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8,2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314%;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4098%;弃权2,240,3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5588%。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04发行方式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85,0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710%;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955%;弃权2,240,3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3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8,2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314%;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4098%;弃权2,240,3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5588%。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0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85,0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710%;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85%;弃权2,276,8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4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8,2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314%;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867%;弃权2,276,8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6820%。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06股票发行数量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85,0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710%;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955%;弃权2,240,3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3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8,2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314%;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4098%;弃权2,240,3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5588%。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07锁定期安排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85,0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710%;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85%;弃权2,276,8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4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8,2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314%;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867%;弃权2,276,8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6820%。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08业绩承诺及补偿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605,8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750%;反对953,3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45%;弃权2,276,8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4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409,0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1015%;反对953,3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165%;弃权2,276,8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6820%。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09业绩奖励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79,0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698%;反对939,8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18%;弃权2,317,1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48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2,2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111%;反对939,8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1710%;弃权2,317,1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817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10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96,2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731%;反对903,3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748%;弃权2,336,4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52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99,4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691%;反对903,3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0478%;弃权2,336,4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8830%。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11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42,0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627%;反对1,010,0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954%;弃权2,283,9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4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45,2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8.8863%;反对1,010,0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4078%;弃权2,283,9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705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12拟上市地点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77,9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696%;反对747,0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445%;弃权2,511,1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8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1,1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074%;反对747,0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2.5203%;弃权2,511,1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4723%。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13标的资产交割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77,9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696%;反对937,3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14%;弃权2,320,7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4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1,1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074%;反对937,3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1625%;弃权2,320,7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8301%。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14决议有效期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77,9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696%;反对953,3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45%;弃权2,304,7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4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1,1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074%;反对953,3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165%;弃权2,304,7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7761%。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2.15配套募集资金的相关安排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3,577,978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3696%;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85%;弃权2,283,9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4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381,12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9.0074%;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867%;弃权2,283,975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705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958,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54%;弃权1,853,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5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958,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327%;弃权1,853,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2548%。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731,3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415%;弃权2,080,74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0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731,3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2.4673%;弃权2,080,74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0202%。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678,8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313%;弃权2,133,24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41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678,8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2.2902%;弃权2,133,24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1973%。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767,8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486%;弃权2,044,24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9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767,8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2.5905%;弃权2,044,24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8971%。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767,8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486%;弃权2,044,24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9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767,8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2.5905%;弃权2,044,24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8971%。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921,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783%;弃权1,890,3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6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921,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1096%;弃权1,890,3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3780%。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85%;弃权1,837,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5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867%;弃权1,837,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200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955%;弃权1,801,3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4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1,010,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4098%;弃权1,801,3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0777%。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921,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783%;弃权1,906,2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6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921,6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1096%;弃权1,906,2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4316%。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958,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54%;弃权1,853,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5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958,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327%;弃权1,853,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2548%。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958,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54%;弃权1,853,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5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958,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327%;弃权1,853,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2548%。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514,024,063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559%;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885%;弃权1,837,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5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26,827,21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0.5124%;反对974,15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2867%;弃权1,837,89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6.200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胡峰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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