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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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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22日证监许可[2017]1718号《关于准予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6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6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Sena Consulting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JP Morgan Chase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2012年12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经雷先生,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谭丽女士,1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北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07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员、投资经理。2017年4月11日至今任嘉实新消费股票基金经理。2017年6月21日至今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1月14日至今任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1月6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无。

  3、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股票投资业务联席CIO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经雷先生,各策略组投资总监邵秋涛先生、张金涛先生、胡涛先生、谭丽女士,研究部执行总监张丹华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79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42只,QDII基金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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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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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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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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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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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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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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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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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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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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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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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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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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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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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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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3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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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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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36)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37)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8)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0)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1)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2)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3)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5)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6)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49)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50)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5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7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3)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7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5)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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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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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8) 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99)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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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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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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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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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市场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通过跨市场资产配置,精选沪港深三地股票市场具备估值优势的优质蓝筹和行业龙头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价值股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依据经济周期理论,判断宏观周期所处阶段,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大类资产风险预期收益率水平和风险因素,确定组合中沪深A股、港股、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按照预期收益、风险和置信水平相匹配的方法构建基金投资组合。

  2、行业筛选策略

  中长期角度,本基金在从上至下的行业选择上会相对均衡,本基金对于行业选择范围相对宽泛,将把握各个行业投资机会;短期角度,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行业发展阶段的判断,结合对各行业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进行充分的行业比较,分析并确定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阶段性的行业配置比例。

  3、股票投资策略

  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的开通,以及A股供给的逐渐放开,中国的资本市场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参与二级市场,追求的不再是交易价差,而是产业的ROE,这无疑为价值投资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以基本面研究为出发,注重资产内涵价值,注重股价的安全边际的价值投资将会获得丰厚回报。

  本基金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在投资方法上坚守基本面研究出发,依托专业的A股、H股研究力量,通过扎实的基本面研究,自下而上选择两市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价值蓝筹和行业龙头企业,寻求具有竞争优势的低估值股票。中国经济发展到目前阶段,很多行业寡头竞争的格局逐渐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趋于形成,本基金将会专注挖掘沪港深三地市场中低估值、高壁垒的公司,赚取企业持续盈利增长驱动的价值增加。本基金所坚持的价值投资,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低估值投资、逆向投资,本基金将不断完善投资方法论,使其具有可持续、可复制性,不受市场风格波动以及资金规模大小的影响。

  本基金通过市盈率(P/E)、市净率(P/B)两个维度构建价值股股票池,将两地市场股票(A股和港股通股票)分别按市盈率和市净率排名,并分别在两地市场中选取各自市场市盈率或者市净率排名在后30%的股票,将其纳入备选池。在确定备选池后,本基金将更加关注资产负债表修复带动的损益表改善。具体财务指标上,本基金还将关注ROE及其可持续性,关注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及其分红能力。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6、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1)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2)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8、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9、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的有关规定。

  · 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数据。

  ·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受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程序

  · 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

  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根据分析师基本面研究成果以及定量投资模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资。

  ·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 +恒生指数收益率×45%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1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300只A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分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的样本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券、央行票据、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记账式国债、国际机构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短期融资券、中央企业债等债券,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该指数以债券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券的权重因子,每日计算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88,346.98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00%;通过深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1,323,621,520.36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33.11%。

  2.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3.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2支债券。

  6.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18年5月4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8〕1号),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等违规事实,于2018年2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本基金投资于“招商银行(600036)”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对招商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招商银行”股票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9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1月6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8年1月8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2、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3、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0申购费用基金向非0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0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3)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① 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② 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注: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嘉实超短债、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快线货币基金A、嘉实货币、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债券、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纯债债券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入)限制,嘉实增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定期开放类基金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6、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支付给管理人、托管人的各项费用均为含税价格,具体税率适用中国税务主管机关的规定。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但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缴纳的税费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信息。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的费率、基金转换的相关信息。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更新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11月6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关于增加众升财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升财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8年12月19日起,增加众升财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C、嘉实中创400ETF联接C、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A、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C、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C、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A、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C、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C、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嘉实致盈债券合计38只基金。

  注:(1)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2)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嘉实增益宝货币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8年12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升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众升财富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8年12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升财富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嘉实增益宝货币)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凡申请办理嘉实原油(QDII-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众升财富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众升财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众升财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原油(QDII-LOF)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其中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原油(QDII-LOF)为T+3日)到众升财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众升财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众升财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众升财富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8年12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升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则请参考上述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五、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众升财富交易享有1折起费率优惠,优惠期限以众升财富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众升财富最新公告为准。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12月19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2)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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