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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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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8-14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向中华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向中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冻结的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向中华先生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2、 向中华先生股份被冻结及解除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系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自然人股东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因与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保和堂”)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市中院”)作出(2018)川01执143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向中华先生持有的6,191,157股公司股份,以上冻结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5)。

  2018年11月27日,焦作保和堂向成都市中院申请解除向中华先生所持公司股票的冻结,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1日作出了(2018)川01执1430号之八《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向中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191,157股股票的冻结。根据《告知函》,向中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191,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 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并已办理解除冻结登记手续。

  二、向中华先生股份累计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向中华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191,1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其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8-14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通知》,因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股权关系和董事任职情况发生变更,升达集团与向中华、董静涛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一致行动关系产生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 升达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江昌政、江山、向中华、董静涛的持股情况如下:

  ■

  升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江昌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山先生系江昌政之子;此外江昌政、江山、向中华为公司董事并持有公司股份,同时为升达集团董事和股东;董静涛系升达集团董事和股东,同时亦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升达集团与江昌政、江山、董静涛、 向中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一、 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

  1、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原因

  (1)2018年11月16日,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和堂(海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保和堂(海南)协议受让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合计持有的升达集团 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同时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将不再通过升达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在公司中拥有的权利合计为其直接持有的公司4.79%的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126)、《关于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9)、《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7)等公告。

  (2)2018年11月23日,升达集团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向中华不再担任升达集团董事,董静涛不再担任升达集团董事长。

  (3)2018年11月23日,向中华、董静涛将持有的升达集团股权转让给保和堂(海南),不再是升达集团的股东,向中华、董静涛与升达集团不再具有股权控制关系。

  2、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综上,向中华、董静涛与升达集团已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对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情形,其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

  因上述江昌政、江山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因此江昌政、江山与升达集团的一致行动关系仍然保留。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中华、董静涛与升达集团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目前江昌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向中华仍直接持有公司6,191,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董静涛仍直接持有公司690,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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