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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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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2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

  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称“高要华锋”)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同意本公司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谭帼英女士为上述两项贷款业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授权谭帼英女士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签署与本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法律文书。

  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谭帼英女士、王凌女士、陈宇峰先生需对本议案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整,额度期限为一年。

  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为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授权谭帼英女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上述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以其持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以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天津”)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向平安租赁、平安租赁天津申请净融入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额度,期限两年。具体事项以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同意本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谭帼英女士为该笔业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授权谭帼英女士代表本公司以及高要华锋与平安租赁、平安租赁天津签署与本业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法律文书。

  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谭帼英女士、王凌女士、陈宇峰先生需对本议案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以上议案一、议案三涉及的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3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担保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1、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称“高要华锋”)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本公司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谭帼英女士为上述两项贷款业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拟以其持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以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天津”)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向平安租赁、平安租赁天津申请净融入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额度,期限两年。

  本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谭帼英女士为该笔业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担保,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住所: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B17地块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10937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电解电容器原材料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产品,高效聚合氯化铝铁净水剂及高效脱色剂,污水处理剂,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电线电缆、线束组件、插头连接件。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290,233,785.65元,负债总额为163,339,985.31元,净资产为126,893,800.34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12,493,239.66元,利润总额为16,757,827.87元,净利润为14,554,297.01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363,783,795.86元,负债总额为213,802,280.91元,净资产为149,981,514.95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224,854,700.59元,利润总额为24,528,272.77元,净利润为20,811,425.53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申请银行贷款以及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其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谭帼英女士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申请银行贷款以及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相关融资时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上述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谭帼英女士生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高要华锋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查,关联方谭帼英女士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查,关联方谭帼英女士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谭帼英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高要华锋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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