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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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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新城工业区一区9号)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16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3亿元(含13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06,991.42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2018年6月30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1.9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0,509.44万元(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网下询价情况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和发行规模。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最终确定的发行规模,可以满足发行人最终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从而使得本期债券满足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为6年期债券,第2年末和第4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7.00%-7.8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2月20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2月21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12月18日(T-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3亿元(含13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2年末和第4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每2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在第2年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剩余期间票面利率为前2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如发行人在第4年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剩余期间票面利率为第4年末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其中,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于资金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以及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1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均可申购。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详见发行公告。

  1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7、发行首日及起息日:2018年12月21日。

  1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

  1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4年每年的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21日为本期债券回售部分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21日为本期债券回售部分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4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0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2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4、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7.00%-7.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利率询价结果在上述票面利率簿记建档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2月20日(T-1日)的13:30-16:30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调整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3亿元(含13亿元),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询价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3)申购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6)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12月20日(T-1日)的13:30-16:3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合格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合格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号码:010-66551380、010-66551390

  咨询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申购邮箱:dxzqdz@163.com(如传真遇堵,可发送邮箱)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12月21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包括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3亿元(含13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12月21日(T日)和2018年12月24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2月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12月20日(T-1日)13:30-16:3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利率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12月24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8国美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8年12月24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新城工业区一区9号

  联系人:丁江宁、刘浩

  联系电话:010-59144668

  传真:010-5928897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6层

  联系人:谢娇、刘凡、韩鹏、张诚、陈玥

  联系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传真:010-66551380、010-66551390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国美电器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及相关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F)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

  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市说明书(如有)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风险,且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有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填表说明

  (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申购利率应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申购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7.00%-7.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7.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70%,但高于或等于7.4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40%,但高于或等于7.0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0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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