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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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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1、议案2、议案3和议案5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长虹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融捷股份董事会召集,现场股东大会于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1 名,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8 名,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3名。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1,720,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31.47 %,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81,438,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31.36 %;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9,655,203股的 0.11 %。

  3、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董事张国强先生、董事谢晔根先生、独立董事沈洪涛女士、独立董事向旭家先生委托沈洪涛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文件、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20,242,1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 %; 4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 %; 19,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85,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8.794 %;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87 %;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336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 20,233,6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 %; 57,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 %; 19,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6,5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8.643 %;反对 5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021 %;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336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20,261,1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 %; 4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4,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3 %;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81,671,1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 4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4,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3 %;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20,261,1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 %; 4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4,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3 %;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韩宇烈律师和赵东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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