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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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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74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性,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护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岛湖永通”)的扩大再生产需要,同意公司与千岛湖永通原股东杭州永强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现有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对千岛湖永通增资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额为3,2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千岛湖永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公司对千岛湖永通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65%。该项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增资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符合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18-07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75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现场召开方式于2018年12月17日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电缆”)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000万元。

  经审核,公司通过向永特电缆增资的方式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18-077)。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76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3,25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岛湖永通”、“标的公司”)的扩大再生产需要,公司与千岛湖永通原股东杭州永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实业”)、淳安县千岛湖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岛湖镇集体资产”)于2018年12月17日签订《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约定:千岛湖永通各原股东按现有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对千岛湖永通增资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额为3,2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千岛湖永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公司对千岛湖永通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65%。

  永强实业为拥有千岛湖永通30%股权的法人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永强实业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杭州永强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2年12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056725369M;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475号3幢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王英潮持股40%、王赓持股30%、王斌持股30%

  经营范围:服务:住宿(凭证经营),酒店管理,实业投资,电梯技术的咨询服务,售后服务;批发、零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杂物梯、停车场专用及其他升降机、电梯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永强实业总资产为3820.75万元,净资产为3820.75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97.6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关联关系:永强实业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2年9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743467242Q

  注册地址:淳安县千岛湖睦州大道475号

  法定代表人:王英潮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主要股东:千岛湖永通股东共三名,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65%,永强实业持股30%,千岛湖镇集体资产持股5%。

  经营范围:制造:电线、电缆、机电产品;销售:电线、电缆、机电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千岛湖永通总资产为13,710.03万元,净资产为9,091.84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4,585.09万元、净利润2,849.9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千岛湖永通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7,171.39万元、净资产8,374.55万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394.62万元、净利润1,754.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拟由千岛湖永通原股东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5,000万元,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其中公司认缴增资额为3,250万元;永强实业投资认缴增资额为1,500万元,千岛湖镇集体资产投资认缴增资额为250万元,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各股东增资前后出资额及股本结构如下表:

  ■

  2、本协议生效之日后,各股东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增资款项实缴到位。千岛湖永通将符合要求的有关股权变更登记文件报送给工商登记机关。

  3、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各方均有权到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及根据约定,相应程序履行到位后生效。

  五、本次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千岛湖永通各原股东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提高业务生产综合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千岛湖永通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和综合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原股东杭州永强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按现有持股比例对千岛湖永通增资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3,25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77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电缆”)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6号)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28,908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19,123,163.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8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36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永特电缆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03日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4年03月03日至2034年03月02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铝合金导线、钢芯铝绞线)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增资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符合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向永特电缆增资的方式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通过向永特电缆增资的方式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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