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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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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

  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参加部分销售机构柜台、电子渠道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自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人民币代码:006373,美元现汇代码:006374)开放申购之日起,即2018年12月20日起,参加相关销售机构开展的柜台、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网上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或“网上交易”)等自助式或非现场交易方式)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提示如下:

  一、 费率优惠内容

  人民币份额费率优惠内容

  ■

  美元现汇份额费率优惠内容

  ■

  二、 重要提示

  1. 如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除国海证券、平安证券、银河证券、中泰证券、华泰证券、泰诚财富、基煜基金、天天基金、蚂蚁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展恒基金、众升财富、上海长量、海银基金、深圳众禄、陆金所、新兰德、同花顺、肯特瑞、伯嘉基金、联泰资产、盈米基金、汇成基金、奕丰金融)柜台、电子渠道申购、定投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按照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按照原费率执行。

  2. 投资者通过国海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申购、定投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享受1折费率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3. 银河证券、华泰证券、泰诚财富、基煜基金、天天基金、蚂蚁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展恒基金、众升财富、上海长量、海银基金、深圳众禄、陆金所、新兰德、同花顺、肯特瑞、伯嘉基金、联泰资产、盈米基金、汇成基金、奕丰金融的折扣费率以其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

  4. 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2. 相关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四、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

  开始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管理费及基金托管费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2018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上发布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为2018年12月18日,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8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市起开始停牌,直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了解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美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如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遇节假日、休市或暂停交易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暂停申购或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将作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时,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时,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美元份额时,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美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美元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0 美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美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平台暂不办理本基金美元份额的申购业务。

  已在直销柜台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美元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注:

  1、申购金额包含申购费。

  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设置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申购金额限制、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赎回份额限制、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2、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有:

  人民币份额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美元份额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本基金。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每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美元份额每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为美元10美元,但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该金额的,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3、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021-38555678

  传真:021-68870708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

  网址:www.fts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人民币份额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美元份额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在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或者赎回后,将在每个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估值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别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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