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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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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123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下属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旺能”)因投资、建设许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绿色专营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总借款期限为十二年。近日,许昌旺能和农业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由本公司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对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为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1.7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2)。此次担保额度在该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核准日期:2018年06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32,900万元

  注册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一楼东侧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技术服务,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3、主要财务状况

  鉴于许昌旺能目前还在建设期,尚未开始运营,目前没有收入,截止2018年11月30日,许昌旺能总资产为31,374.65万元,净资产为10,561.16万元,净利润为-146.77万元,负债总额为20,813.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3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内容:债权人农业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许昌旺能形成的债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固定资产借款。

  本金数额:人民币2亿元。

  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许昌旺能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其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许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许昌旺能为公司全资项目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许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的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7.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度)总资产49.25亿元的35.25%、占净资产33.27亿元的52.18%。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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