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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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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户(包括网上直销系统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在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或本公司微信公众账号(CICCFund),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消极非金融机构需填写),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4)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如需要开通传真交易方式还需签订《开放式基金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

  (10)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在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开立的直销账户: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信息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30147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5592172301011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

  (3)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11021018700001182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在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孙菁(代履职)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010-63211122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1)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孙菁(代履职)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9121

  联系人:张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68-1166(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直销系统网址: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mbchina.com

  电话:95555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icc.com

  电话:010- 65051166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ehowbuy.com

  电话:400-700-9665

  (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danjuanapp.com

  电话:400-061-8518

  (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wacaijijin.com

  电话:021-50810673

  (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电话:400-618-0707

  (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fund.jd.com

  电话:95118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5ifund.com

  电话:4008-773-772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1234567.com.cn

  电话:95021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c108.com

  电话: 4008-888-108

  (1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zts.com.cn

  电话:95538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yingmi.cn

  电话:020-89629099

  (13)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tdyhfund.com

  电话:400-819-9868

  (四)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孙菁(代履职)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奚霞、刘珊珊

  联系人:程海良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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