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7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表决董事8人,关联董事方黎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阎志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华龙证券对本公司挂牌交易股票的市场价格、流通性进行分析,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提出以下建议:鉴于汉商集团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较要约收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董事会建议,汉商集团股东根据本次要约收购期间股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结合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表现,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汉商集团董事会关于阎志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汉商集团独立董事关于阎志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及《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阎志要约收购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