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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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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2018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披露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等合法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账户自有资金、前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等)。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为17,777,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最终予以注销的,公司将根据债权人于本通知公告有效期内提出的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债权履行另有规定或公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公司将从其规定执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31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2、 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联系人:吴小红、邱碧华

  联系电话:0592-6666866

  联系传真:0592-6666899

  电子信箱:stock@sunrise-ncc.com

  3、 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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