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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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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8-08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12月17日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A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公司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预期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保护股东利益。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578,073,089 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99,999,995.7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88,178,222.86元。其中募集资金总额现金部分共计人民币7,758,919,995.78元,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0,664,999.99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7,748,254,995.79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及现金认购款净额已于2018年9月19日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8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11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筹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801080号),自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9月19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159,484,911.05元。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了《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5,159,484,911.05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59,484,911.05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12日,本次A股募集资金共使用人民币6,363,638,263.14元,A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84,616,732.65元(不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的基本方案

  (一)方案原则

  严格遵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及保障资金流,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七天通知存款和银行发行的封闭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匹配不同投资品种。

  (五)实施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额度范围内办理使用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上述方案选取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对此,公司拟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如下:

  (一)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理财产品的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

  (二)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及时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额度的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放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额度的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放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额度范围内使用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南方航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A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核意见;

  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A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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