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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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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118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和提升公司竞争能力需要,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制定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12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

  2018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2018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提议函,为确保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材料的时效性,提议将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原议案7:《前次募集资金截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更换为《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齐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47,401,740股,持股比例为53.37%。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与提案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替换原提案7外,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以及列明的其他议案均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00

  (2)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5日15:00至2018年12月26日15:00

  (3)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月20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3)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7. 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 发行规模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 债券期限

  (5) 债券利率

  (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 转股期限

  (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11) 赎回条款

  (12) 回售条款

  (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8) 担保事项

  (19) 募集资金存管

  (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5.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9. 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审议中,第1、2项议案属于普通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第3至第11项议案属于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4下设以20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 4至 11 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

  ■

  ■

  四、会议登记

  1.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5日8:00-11:30 及 13:00-17:00。

  3. 登记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7699188 传真:0533-7699188

  联系人:姜能成 邮编:255400

  2. 会议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 206 号齐翔腾达大厦

  3. 会议费用: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注:(1)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通过融资融券持有本公司股票,需提交融资融券业务办理营业部对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方可参与现场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8

  2、投票简称:齐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120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14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6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240万张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4,000.00万元。

  截至2014年4月24日止,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24,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488.00万元、保荐费人民币400.00万元及债券登记费人民币12.40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122,099.6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90.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21,80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09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4月28日,公司与农行淄博石化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1万元。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高步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9号)批准,本公司实施了如下事项:

  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于2015年3月向高步良等49人购买其持有的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99%的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共87,615.00万元,包括发行股份44,250.00万元(占3,094.41万股)及支付现金43,36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A0353号《验资报告》验证。

  此事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2015年8月26日止,本公司已发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21,900.00万元,扣除配套融资承销费用200.00万元,实收股款21,700.00万元。该款于2015年8月26日汇入本公司在农行淄博石化支行开设的15233201040012448账户内,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法律服务费和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50.00万元后金额为20,450.00万元,其中:股本1,671.76万元,资本公积18,77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A039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5年08月21日,本公司与农行淄博石化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4)第110ZA1578号)鉴证报告,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22,744.17万元。

  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本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2,744.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744.17万元。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本公司已完成置换。

  4、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45万吨/年低碳烷烃脱氢制烯烃及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已于2016年9月完工,截至2018年9月底工程实际投资金额120,961.01万元,与募集承诺投资金额121,808.80万元相比,剩余847.79万元,公司将根据相关合同情况,支付剩余款项。

  5、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4年4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单次使用不超过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14年5月12日,本公司将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4.00亿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期限3个月,日期为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8月11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5,086,027.40元;

  (2)2014年8月13日,本公司将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2.40亿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期限3个月,日期为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11月13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2,991,780.82元;

  (3)2014年11月19日,本公司将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1.40亿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日期为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607,561.64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取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8,685,369.86元。

  (4)2015年1月22日,本公司将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7,000.00万进行短期理财,日期为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4月6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638,630.14元;

  (5)2015年5月6日,本公司将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3.00亿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日期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7月1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1,898,630.14元;

  2015年7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单次使用不超过3.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3.00亿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6个月。

  (6)2015年7月13日,本公司对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2.30亿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日期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8月24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1,012,602.74元;

  (7)2015年9月9日,本公司对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1.20亿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期限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10月20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498,739.73元;

  (8)2015年10月27日,本公司对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7,700.00万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期限为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233,109.59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取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12,967,082.20元。

  (9)2015年12月3日,本公司将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4,200.00万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期限为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1月6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113,457.53元;

  (10)2016年1月18日,本公司将农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资金2,239.00万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期限为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3月21日,该笔资金及产生现金管理收益117,900.22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取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13,198,439.95元。

  2017年至2018年9月没有新增现金管理收益。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90,646,283.07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21日全额偿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0,646,283.07元。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3个月。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21日全额偿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亿元。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已于2016年1月27日全额偿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亿元。

  本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已于2016年6月21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0.50亿元,2016年7月11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2.50亿元。

  本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3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已于2016年12月归还流动资金0.50亿元,2017年7月归还流动资金1.80亿元;

  本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已于2018年7月归还流动资金1.4亿元。

  本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2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已于2018年8月归还流动资金0.80亿元。

  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本公司仍有0.22亿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本公司本次募集资净额减去累计投入募集项目余847.7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0.69%),另有现金管理收益余额1,319.84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净额39.78万元,合计2,207.41万元(包括补充流动资金计2,200.00万元,专户存款余额7.41万元),将一并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14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一)2014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高步良等49人其持有的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99.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的资产运行情况如下: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7月29日止,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办妥股东变更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8月11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新增的股份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2、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3、生产经营情况

  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催化剂、石油加工助剂、化学试剂、化工产品(以上四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业催化剂复活(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重组完成后,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015年度、2016年度与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业绩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标的资产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原股东高步良等49人于2015年3月23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高步良等49人共同承诺,齐鲁科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8,700.00万元、9,850.00万元。

  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16)第110ZC2809号、致同审字(2017)第110ZC1748号《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2017年度度业绩完成情况已经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审字【2018】第0796号《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2015年、2016年、2017年的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2014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2014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4: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6日

  附件1:2014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0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中,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的原因主要是:1、按合同约定,部分设备的尾款及质保金尚未支付。2、个别子项目的工程决算尚未全部完成,导致部分设备款没有完全支付。

  附件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0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2014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1、按募集说明书预测,正常年可年均实现销售额616,163万元(含税),年均总成本费用501,569万元(含税),年均利润总额61,609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7.35%,投资回收期5.38年(含建设期两年),总投资收益率(ROI)29.70%,具有良好的投资效益。

  2、由于工程进展不同,2016年异辛烷为全年生产,其他三类产品只有9-12月生产,故无法将2016年盈利预测数与实现净利润进行比较。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值主要是由于:①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导致主要产品异辛烷、丙烯、甲基叔丁基醚销售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导致产品的销售毛利没有达到预期。②由于2017年4月至5月份期间进行了4年一期的大检修,45万吨脱氢装置由于锅炉等相关联装置检修缺少动能或原料,停车消缺20天,使产品产量受到影响,影响了该装置的经济效益。

  附件4: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11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18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莉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和提升公司竞争能力需要,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制定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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