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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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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2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83.1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9,084.04万元无息借款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

  2019年1月8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向星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余海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2019年1月17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3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张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交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鉴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9,084.04万元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在上述额度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38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11日实际投资金额2,339.73万元,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83.1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的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83.1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4号”文《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2.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14.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68.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45.6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2日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5024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相应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1日,公司“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81.14万元。

  (二)募集资金余额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1日,“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二)项目立项至实施的时间间隔较长,受市场变化、技术升级以及工艺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对原计划采购的设备型号及数量进行了优化,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三)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来,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部分固定资产购置费尾款尚未支付。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483.1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交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此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计划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时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提供19,084.04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4号”文《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2.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14.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68.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45.67万元。上述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22日出具“XYZH/2017CDA5024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长江机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关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

  长江机械的基本情况如下:

  ■

  ■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长江机械提供51,645.67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2018年1月8日,扣除置换长江机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561.63万元后,公司实际向长江机械提供借款19,084.04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于2019年1月8日到期。

  鉴于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长江机械提供19,084.04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1月8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9,084.04万元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9,084.04万元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鉴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9,084.04万元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认为: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鉴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9,084.04万元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豪能股份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豪能股份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一)董事辞职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董事长徐应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应超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应超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徐应超先生的请求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辞职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范维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范维珍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范维珍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范维珍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徐应超先生、范维珍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应超先生、范维珍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向星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余海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向星星女士当选后将接任徐应超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余海宗先生当选后将接任范维珍女士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向星星女士和余海宗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提名向星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余海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一)本次董事会对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海宗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经我们详细了解,此次提名的2名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向星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余海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次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

  向星星女士简历

  向星星,女,汉族,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四川省人防办,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长秘书,豪能贺尔碧格传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余海宗先生简历

  余海宗,男,汉族,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导,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成本管理研究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分会理事,成都房地产会计学会副会长。

  曾任职于四川川威集团财务部,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成本管理会计。近年来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4部,主编教材20余部,参编《现代财会大典》等10多部。科研成果获奖10余项,其中,专著《成本论》获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届(2003年)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四川省会计学会一等奖;主持课题《现代财务与会计方法在交通运输业的应用》获中国交通会计学会、中国铁道财务会计学会等一等奖,中国民航特等奖;《21世纪成本管理的新发展》获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四川省建设会计学会等一等奖等,教学成果获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四川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先后担任西南化机、金宇车城、天兴仪表、红旗连锁、帝欧家具、国光股份、皇中国际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铁钛(香港上市)、成渝高速(A+H)、四川九洲(深圳上市)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4号”文《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2.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14.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68.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45.67万元。上述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22日出具“XYZH/2017CDA5024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公司财务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的应有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因此,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豪能股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豪能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由于上述授权将于2019年1月16日到期,公司根据2019年年度资金计划及现金流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2019年1月17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在决议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衍生品、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期限

  自2019年1月17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的应有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在上述额度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16日

  至2019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12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00、3.0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3.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4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00 -17:00

  (二) 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 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1月14日17:00 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610100)

  电话:028-68351095

  传真:028-68327555

  联系人:舒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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