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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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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陈明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包启发、刘璐、徐军、王斐、孙剑锋、徐经长、林泽明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志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更换董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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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的所有子议案,通过逐项表决或选举,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念清、吴思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念清、吴思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