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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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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六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万元,发行数量为8,747,230张(874,723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9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普通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7,472.3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6,241.69万元。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及网下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54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0元/手转换为可转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540手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公司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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