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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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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8-128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8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评估价值11,699.50万元(最终以评估备案结果为准)向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金殿基地19456.31㎡及地上附着物。本次交易需获得云南省国资委批准。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4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评估价值3,007.11万元(最终以评估备案结果为准)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4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8-129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附着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云南省国资委批准。

  2.本次交易能否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018年1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金殿基地综合用地地块及附着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结果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选择交易对手方出售金殿基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意愿收购上述资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控股股东云投集团转让上述资产。

  一、交易概况

  1.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效益,公司拟以评估价格11,699.50万元(最终以评估备案结果为准)向控股股东云投集团出售昆明金殿1#种植基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2.云投集团持有公司23.18%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1,699.50万元(最终以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张清、林纪良、申毅、谭仁力回避表决。因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还需获得云南省国资委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资产包括以下证载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情况如下:

  1.不动产权证一(办公):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333911号。权利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金殿伍家村1-2层办公室。不动产单元号:530103 107004 GB00052 F000200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其他。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面积:共有宗地面积19456.31㎡/房屋建筑面积481.59㎡。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12月02日起至2039年12月01日止。

  2.不动产权证书二(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333912号。权利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金殿伍家村1-2层住宅。不动产单元号:530103 107004 GB00052 F000100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其他。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面积:共有宗地面积19456.31㎡/房屋建筑面积489.57㎡。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12月02日起至2049年12月01日止。

  3.截至2018年12月4日,本次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3,034,774.64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1,232,975.42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01,799.22元。目前该地块主要用于苗木租摆业务苗木中转及公司垂直景观绿化业务办公。本次计划出售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障碍。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9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919962735;

  注册资本:贰佰贰拾壹万玖仟玖佰叁拾万元正;

  法定代表人:孙赟;

  住所:昆明市拓东路15号;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和管理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和省级专项建设基金,对省安排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项目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在我省的重要投资项目,采取参股和根据国家批准的融资业务等方式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云投集团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5,728,791.36万元,净资产为8,288,458.2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8,951,740.60万元,净利润为86,948.91万元。

  云投集团持有本公司23.1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云投生态)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资产以协议方式转让乙方(云投集团)。共有宗地面积19456.31㎡,该宗土地取得共有宗地的两本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如下:

  不动产权证书一: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333911号。权利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金殿伍家村1-2层办公室。不动产单元号:530103 107004 GB00052 F000200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面积:共有宗地面积19456.31㎡/房屋建筑面积481.59㎡。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12月02日起至2039年12月01日止。

  不动产权证书二: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333912号。权利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金殿伍家村1-2层住宅。不动产单元号:530103 107004 GB00052 F000100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面积:共有宗地面积19456.31㎡/房屋建筑面积489.57㎡。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12月02日起至2049年12月01日止。

  其他地上附着物类资产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权利义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3.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完整性。转让方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拥有,没有设定担保、抵押,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土地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转让价款。本合同资产转让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玖拾玖万肆仟玖佰陆拾玖元整 (小写:人民币116,994,969.00元)。

  其中:(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额:人民币壹亿壹仟壹佰陆拾贰万肆仟元整 (小写:人民币111,624,000.00元)

  (2)不动产权证登载的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转让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元玖仟捌佰元整 (小写:人民币1,849,800.00 元)。

  (3)其他地上附着物类资产转让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贰万壹仟壹佰陆拾玖元整 (小写:人民币3,521,169.00 元)。

  5.付款方式。本合同付款方式如下: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转让价款。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就此次关联交易聘请了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就关联交易标的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出售金殿基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18]报YKM015号)。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4日止,该宗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总地价为11,699.5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作为公司向云投集团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暨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目前该地块主要用于苗木租摆业务苗木中转及公司垂直景观绿化业务办公,基地固定摊销大,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通过出售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有利于公司盘活低效资产,收回部分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资金及收益状况。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扣除相应税费及成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当期或期后利润约5,000万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收回部分资金,改善资金状况。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云南省国资委批准,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云南省国资委的批准以及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具有不确定性;交易完成尚需签订协议,完成款项回收以及资产交割等程序,能否在2018年完成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约为5,000万元,对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最终交易金额扣除缴纳的税费及相关成本后确定。

  (3)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对外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的对2018年全年业绩预测区间为亏损25,000万元至16,000万元,该预测区间未包括本次资产出售收益。目前,由于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股东大会的审议及转让协议的签署及执行尚未完成,暂不存在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情形。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为准,对全年的利润及盈亏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七、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云投集团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累计为12,935.4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的审查、核对,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有利于公司盘活低效资产,收回部分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资金及收益状况。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价格作为计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清先生、林纪良先生、申毅先生、谭仁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云投集团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8-130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效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外转让成都子公司51%股权,并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开展对拟出售股权的审计、评估工作,并授权经营班子在不低于评估价格的基础上,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选择交易对手方,并根据最终摘牌结果,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权限,提交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决策。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外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且公司控股股东愿意收购,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控股股东云投集团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

  一、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概况

  1.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效益,公司拟以评估价格3,007.11万元(最终以评估备案结果为准)向控股股东云投集团出售成都子公司100%股权。

  2.云投集团持有公司23.18%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007.11万元(最终以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张清、林纪良、申毅、谭仁力回避表决。因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拟出售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云投生态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77745866X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天乡路二段

  法定代表人:陈兴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营业期限:2005年07月13日至2055年07月12日

  营业范围:苗木及花卉的研发、种植、销售、租赁、养护及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生态监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的开发、应用及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安装与销售;农副产品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资产状况

  2017年12月31日,成都子公司总资产为44,686,587.61元,总负债39,700,519.02元,所有者权益4,986,068.59元。

  2018年8月31日,成都子公司总资产63,613,306.84元,总负债58,760,427.35元,所有者权益4,825,879.49元。

  (三)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已聘请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成都公司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3,007.11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9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919962735;

  注册资本:贰佰贰拾壹万玖仟玖佰叁拾万元正;

  法定代表人:孙赟;

  住所:昆明市拓东路15号;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和管理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和省级专项建设基金,对省安排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项目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在我省的重要投资项目,采取参股和根据国家批准的融资业务等方式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云投集团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5,728,791.36万元,净资产为8,288,458.2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8,951,740.60万元,净利润为86,948.91万元。

  云投集团持有本公司23.1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拟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云投生态)将其拥有的成都云投生态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乙方(云投集团)。

  2.转让价款。本合同资产转让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仟零柒万壹仟零陆拾柒元壹角八分(小写:人民币30,071,067.18元)。

  3.付款方式。本合同付款方式如下: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转让价款。

  4.受让方承诺。乙方承诺本次受让目标公司的存货完成销售及在手订单合同(包括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履行完毕后,目标公司不经营与甲方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目标公司如涉及资金占用,将及时予以归还。

  5.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就此次关联交易聘请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评估”)就关联交易标的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止,成都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为3,007.11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作为公司向云投集团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公司成都子公司自设立以来,经营效益不高,净资产已出现较大亏损,处置资产有利于回收资金。成都公司现有土地等资产,整体出售将有利于公司资产的盘活,收回资金投入到主营业务中,有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提高经营效益。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成都子公司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没有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截止2018年8月31日,公司应付该子公司款项2,855.37万元,该子公司应付公司款项2,637.31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交易决策程序。如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将及时予以归还。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相应税费及成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当期或期后利润约2,000万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收回部分资金,改善资金状况。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具有不确定性;交易完成尚需签订协议,完成资金交付等程序,能否在2018年完成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约为2,000万元,对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最终交易金额扣除缴纳的税费及相关成本后确定。

  (3)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对外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的对2018年全年业绩预测区间为亏损25,000万元至16,000万元,该预测区间未包括本次资产出售收益。目前,由于股东大会的审议及转让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未完成,暂不存在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情形。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为准,对全年的利润及盈亏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七、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云投集团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累计为12,935.4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的审查、核对,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收回部分资金,改善资金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价格作为计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清先生、林纪良先生、申毅先生、谭仁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云投集团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8-131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召开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年12月1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合计持有公司23.18%股份的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合计持有公司6.7%股份的股东徐洪尧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徐洪尧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洪尧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且增加的提案属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因此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所变动。除上述变动外,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变,同时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公告的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5:00至2018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成都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

  邮政编码:650217

  传真号码:0871-67279185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熊艳芳;

  2.联系电话:0871-67279185;传真:0871-67279185;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00”;投票简称为:“云投投票”。

  2.填报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00至12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1.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择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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