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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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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8-111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就本次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8-112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陈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或“子公司”)预计2019年将与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特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子公司与易安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8-113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名称: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特公司”)

  2、关联事项:代理经销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或“子公司”)生产的复合材料建筑模板。

  3、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4、关联交易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3、法定代表人:冯胜昔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复合材料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及工具的销售、租赁和服务;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装饰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安装、维修工程、在建或已建工程的配套工程的施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9,116.23万元,净利润为335.25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净资产为931.53万元。

  8、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易安特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5%;公司总经理朱开昱先生、监事陈生先生分别担任易安特公司的董事。

  9、履约能力分析:

  易安特公司已建立起一支较为专业、成熟的营销团队,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冯胜昔在销售管理、产品推广方面具有丰富的市场运作经验。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四、交易目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海源新材料与易安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进一步推进海源新材料业务发展,便于子公司分级管理,有效拓展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的市场,同时加强子公司整合营销资源,培养专业化销售团队,拓宽产品应用领域,促进子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子公司与易安公司预计2019年度拟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2019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子公司与易安特公司预计2019年度拟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子公司与易安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8-114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110,以下简称“《通知》”)。

  2018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诚投资”)《关于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海诚投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申请将《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18年12月12日海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8,55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8%,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1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2月11日、12月1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10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107)、《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18-10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18-10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11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112)、《关于预计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8-11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丽明  杨卫丽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5、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9,投票简称:海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15:00,结束

  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

  1、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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