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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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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273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下午,你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问题称,“关于室内5g基站,公司已获得客户的充分认可,并开始大批量发货。”消息发布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大幅上涨。经我部督促,你公司当日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基站产品并未应用于5G,供货非应用于5G。同时,我部关注到,你公司首发限售股于11月16日、30日解禁上市,其中有股东发布了减持计划,并于12月7日至12月13日实施减持。

  基于前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请你公司核实本次在上证e互动发布信息的具体决策情况,包括主要决策人、实际执行人、内部决策流程,并就相关信息发布不审慎、不准确的行为予以问责。

  二、请你公司核实本次在上证e互动发布信息是否与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存在关联,是否存在相关人员事前与减持股东联络沟通的情形。请公司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交易核查。

  三、请你公司就本次e互动发布信息不审慎、不准确的情况,查明原因,尽快整改,完善相应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对外发布信息行为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发布涉及市场关注热点的信息,应当审慎、客观,以事实为依据,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并对外披露核实和整改情况。对于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

  对于《监管工作函》所提要求,公司将按照要求准备回复文件及核查清单,并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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