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8-088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东区凯庆路299号贵和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海乐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胡颖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徐慧涛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贾育峰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2及其子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为以特别表决通过的议案,且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2及其子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为涉及关联交易议案,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作为关联方持有公司股份82,979,928股,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红艳、周亚菲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