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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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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8〕083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的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8〕084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明装备”)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不超过2.4亿元并购贷款,上海华明将以其持有的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华明装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海华明收购长征电气的具体进展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号)。截至本公告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持有长征电气剩余20%股权的过户手续正在落实过程中,待天成控股将其持有的剩余长征电气20%股权过户至上海华明后,公司及上海华明将实施上述担保,担保期限为七年,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3日

  注册资本:3538.479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除专项)(生产,销售,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华明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114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电力设备、有色金属;电器元件及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对外贸易;机械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质押标的权属: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华明持有长征电气80%股权,剩余20%股权的过户手续正在落实过程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号)。

  长征电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海华明将以其持有的长征电气100%股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待天成控股将其持有的剩余长征电气20%股权过户至上海华明后实施),担保融资借款金额不超过2.4亿元,担保期限为七年,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

  2、待天成控股将其持有的剩余长征电气20%股权过户至上海华明后,且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相关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02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3.8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8〕085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15:00至2019年1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的议案》

  议案1须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6:00 。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2月2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刚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邮编:200333

  传真:021-52708824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0”,投票简称为“华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1月2日召开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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