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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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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8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宝安”)下属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同意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拜特”)在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6日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在人民币1350万元(或等值美元)余额内办理各项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承兑、贴现、保函等,具体由宁波拜特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确定,中宝控股为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3月17日

  3、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西区创业一路11号

  4、法定代表人:宋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子程控技术产品开发、研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电子仪器仪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电池产品的销售外包服务和技术服务;控制箱钣金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宁波拜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直接持有宁波拜特50.63%的股份,刘存霖、熊宗保等其他少数股东合计持有宁波拜特49.37%的股份。经自查,未发现宁波拜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波拜特在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6日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在人民币1350万元(或等值美元)余额内办理各项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承兑、贴现、保函等,具体由宁波拜特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确定,中宝控股为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中宝控股股东会意见

  中宝控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有关为宁波拜特担保的事项,宁波拜特申请上述融资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中宝控股、宁波拜特均为中国宝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的利益,因此同意为宁波拜特提供担保。

  宁波拜特股东刘存霖、熊宗保、杜兴保、宋军、孙良武、黄平、方钰霆、张英杰、李歌、宁波合利同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对宁波拜特在贷款银行办理的贷款本金1350万元、贷款利息、滞纳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以及中宝控股为实现对债务人的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款项的49.37%向中宝控股提供反担保,各反担保人按约定的反担保金额范围内向中宝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中宝控股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中宝控股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8,779.45万元。中宝控股未发生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中宝控股股东会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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