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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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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8-174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姜伟及其一致行动人
签订《民企支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各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实质性合作,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内容的实施须在各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后具体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8年 12月13日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甲方”)、姜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勇、张锦芬(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民企支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鉴于:

  1、甲方是一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具备从事资产管理、保荐承销、财务顾问等多项业务资格。

  2、乙方是丙方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还投资或拥有多家企业及优质资产和项目(以下简称“旗下资产”)。

  3、丙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SZ.002424。

  4、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甲方拟通过牵头成立民营企业支持基金(下称“纾困基金”)等形式帮助乙方降低股票质押率,进而确保丙方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初步形成共识,并形成本协议。

  (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甲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注册资本:玖拾贰亿贰仟伍佰玖拾贰万叁仟壹佰肆拾壹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月22日

  营业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华创证券是一家快速成长壮大的全国性综合金融服务机构。以“资产管理+金融科技”为重点,通过自主开发、并购整合,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不断增强获取优质资产的能力,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和财富管理的使命,致力建设具有金融科技研发优势和差异化核心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乙方:姜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勇、张锦芬是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及甲方管理的纾困基金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受让乙方所持丙方股票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流动性支持,专项用于解决乙方股票质押率过高的问题。

  2、甲方拟通过其管理的纾困基金为乙方提供总规模不少于人民币18亿元的资金支持,其中2019年1月31日前提供的资金不低于8亿元,2019年3月31日前提供剩余资金。

  3、纾困基金存续期为三年,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至五年,存续期内乙方有权按各方协议约定的条件回购转让给纾困基金的股票。

  4、甲方及甲方管理的纾困基金在基金存续期内,不谋求对丙方的控制权,也不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对丙方的控制权,并且若受让乙方的股票,则在存续期内放弃所持丙方股份(因转增、送股等新增股份自动纳入放弃范围)对应的表决权。

  5、三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第二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仅为三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框架协议,有关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实施须在各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后具体进行。

  2、若有应报审批部门的手续,乙方、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3、鉴于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姜伟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华创证券、姜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华创证券将通过牵头成立纾困基金等形式帮助姜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降低股票质押率,进而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华创证券及华创证券管理的纾困基金在基金存续期内不谋求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改变,三方通过战略合作将实现互惠共赢。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民企支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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