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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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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6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23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启忠先生、主要股东陈心泉先生及MWZ AUSTRALIA PTY LTD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同时章启忠先生与浙商资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根据转让协议及委托协议,章启忠先生、陈心泉先生及MWZ AUSTRALIA PTY LTD向浙商资产转让其所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67,446,6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263%),转让总价为505,849,500元;同时,章启忠先生将其另行持有的上市公司35,446,56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商资产行使。协议生效尚需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批准。详情请见2018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国资委抄送的《关于同意收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8】35号)(以下简称“《批复》”)。根据该《批复》,经浙江省国资委审核,原则同意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上报的关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项目方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浙商资产将持有公司67,446,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263%;浙商资产拥有表决权102,893,160股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3.2285%。浙商资产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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