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宋都控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7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5.30%。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3日,质押期限为1年期。
截止本公告日,宋都控股持有公司599,694,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5%;宋都控股已累计质押股份540,420,000股,占宋都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0.12%,占公司总股本的40.33%。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宋都控股本次股份质押系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宋都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警戒线和平仓线。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宋都控股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