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拟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师宗煤焦化”)所持有的成都投智瑞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智瑞峰”)的部分有限合伙份额(以下简称“LP份额”)转让给云南昆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房地产”)。昆钢房地产是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的全资孙公司,该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向昆钢房地产转让认购的投智瑞峰LP份额有利于公司尽快收回资金,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转让成都投智瑞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现对公司转让投智瑞峰LP份额的关联交易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截止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昆钢房地产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公司转让投智瑞峰LP份额的事项完毕后,合伙人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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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18)第208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为:经成本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在本报告假设前提下,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成都投智瑞峰投资中心的3.2亿元财产份额的市场价值为35,537.46万元,评估增值3,537.46万元,增值率为11.05%。
本次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成都投智瑞峰投资中心的3.2亿元财产份额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按以下思路进行:
(一)计算投资评估基准日净值;
评估净值=实缴出资+未付利息-管理费-税金-银行手续费-其他费用+违约金
(二)分析委托贷款的未付利息收入情况;
(三)分析回收风险(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能力分析);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及全资子公司在成都投智瑞峰投资中心的3.2亿元财产份额最终投入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以确定债务的回收风险。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74.72万元,由此分析得出: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有本金偿还能力。
(四)确定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的财产份额的实缴出资为320,000,000.00元,其中属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为20,000,000.00元,属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为300,000,000.00元。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20,000,000.00元的收益期限为该出资投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7月18日)。自2016年12月21日以来至评估基准日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支付过利息及到期本金,协议双方也未签署展期协议,对该项资产收益的评估,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7月18日按年利率15%计算,2017年7月19日至基准日的利息,因协议各方并未签署新的协议进行约定,根据各方约定,本次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0个BP计算。至基准日逾期还款违约金按2016年12月,云南国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投智瑞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本息合计每日万分之六计算。
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300,000,000.00元,收益期限为该出资投入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2016年9月25日。该项利息截止2016年12月以前已经由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清,因各方未签署新的展期协议,2017年1月1日至基准日的利息,本次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0个BP计算。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向昆钢房地产转让认购的投智瑞峰LP份额有利于公司尽快收回资金,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拟转让LP份额资产的出售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及时收回投入资金。由于本次LP份额转让需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财务结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如果交易完成,将确认投资收益3,537.46万元。
4、本次转让价格按照评估值确定,投资风险随着LP份额转让而转移,本次转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公告内容更正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转让成都投智瑞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文字表述出现差错,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的下述内容:
(一)投智瑞峰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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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投智瑞峰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合伙人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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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认购的投智瑞峰LP份额中用于投向楷丰房地产项目的32,000万元出资份额。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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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认购的投智瑞峰LP份额中用于投向楷丰房地产项目的32,000万元出资份额。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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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补充及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