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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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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8-087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888,692.48元及相关利息;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尚未收到AMR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MR公司”)支付的上述款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将视本案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年1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5-004),披露了公司诉AMR公司、安徽五矿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五金”)案。

  2016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16-023),披露了公司收到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芜经开民三初字第00118号民事判决书。

  2018年5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42),披露了公司收到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皖0291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

  二、诉讼判决结果

  2018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了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2民终13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日期:2018年12月10日),该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3,360元,由被上诉人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60元,由上诉人AMR金属交易公司和安徽五矿金属有限公司负担12,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上诉人AMR金属交易公司和安徽五矿金属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944元,由上诉人AMR金属交易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248元,由上诉人AMR金属交易公司负担9,624元,由上诉人安徽五矿金属有限公司负担9,62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AMR公司支付的上述款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将视本案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2民终1363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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