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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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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70号”)的核准。本期债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8年12月12日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9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7日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特此公告。

  

  发行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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